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,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外地工作和生活。为方便市民异地办理身份证,抚州市公安机关推出了一系列便捷措施。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抚州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流程、所需材料、办理时限及费用等相关信息。
一、办理流程
1. 居住地受理:申请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居住证)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,填写《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》,并缴纳证件工本费。
2. 户籍地签发:异地受理点受理申请后,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,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。
3. 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: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,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。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。换领证件的,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。
二、办理时限及费用
1. 办理时限: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,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45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。
2. 费用: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,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,没有其他任何费用。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,证件工本费20元;损坏换领、丢失补领的,证件工本费40元。
三、办理地点
申请人可在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。更多关于本市派出所的详细情况,请点击链接查看抚州各区县市派出所一览。
四、温馨提示
1. 申请人在办理异地身份证时,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,以便顺利办理。
2.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限内领取证件,逾期未领的,证件将退还户籍地公安机关。
3. 如有疑问,可拨打当地公安机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。
通过以上指南,相信您对抚州身份证异地办理有了更清晰的了解。祝您办理顺利!